欢迎光临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
设为首页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发展规划 >> 浏览文章

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安排

2011-6-16 11:27:10 【字体: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增进团结和睦,服务率先发展,奋力推进一一七工程”为主线,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气力,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进一步整合宗教文化资源,努力构建与“把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不断推向新阶段”相适应的民族宗教环境,实现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跃升。

一、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201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服务“率先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首次以城市民族工作为主题召开的会议。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对于做好新时期城市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更对2011年民族宗教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是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指南。

1、开好“三会”,确保上述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在召开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传达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会,传达贯彻上述会议精神,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

2、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年度工作。计划围绕以下九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要把进一步抓好完善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细化在连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二是继续推进我市民族工作进社区,通过典型引路全面推广经验;三是大力做好民族政策的宣教工作,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民族团结的新高潮;四是在管理理念上更加重视依法管理,用法治的方式推进宗教工作;五是在管理制度上更加重视建章立制;六是在管理主体上更加重视宗教团体作用,形成以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为主导、宗教团体积极配合的管理格局;七是在管理方式上更加重视以人为本,用诚挚的服务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以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八是在管理环节上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身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管理;九是在管理手段上更加重视引导功能,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以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服务“率先发展”构建团结和睦的民族关系

认真落实《江苏省民族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切实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民族村组制定并实施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抓好特色民族村的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一村一策、一村一品、一户一业,多业并举,分类指导,完成“五个七”惠民工程。办好少数民族产业发展基地,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继续会同文化部门开展送图书、送软件、送文化下乡活动,完善民族聚居村、组的农家书屋,加强民族村组的文化事业建设。

三、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为服务“率先发展”汇聚各种新的源流

今年,我们要组织市、县区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开展对农村宗教问题的专项调研,提出符合实际的对策和建议;继续推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促进宗教团体和场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积极推进抵御渗透教育进场所、进社区、进高校、进单位;认真开展新《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制定本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高度重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切实把创建活动与我市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与增强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结合起来。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我市的宗教场所达到或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切实抓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科学文化”进教堂活动,进一步提高寺观教堂的文化、文明程度,切实把宗教场所建设成为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重要平台,让一切积极因素充分涌流,汇聚成服务“率先发展”的新源流。

四、奋力推进“一一七”工程,为服务率先发展增强更多的内生动力

“一一七”工程是我局今年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主要抓手,其主要内容为:恢复重建一个在江苏省乃至在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点寺院—海清寺;建设一个以花果山海宁禅寺、海清寺为中心,与我市城市建设“一心三极”、经济建设“一体两翼”相呼应的佛道教文化圈;完成“五个七”惠民工程,即创建7个“七好”民族村,建立完善7个少数民族产业发展基地,争取中央、省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万元,落实七个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扶持70户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

五、强化“三支队伍”建设,为服务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研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县级民族宗教执法队;进一步完善村级民族宗教协管员制度。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切实增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完善机制体制,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积极倡导“讲政治、讲政策,讲党性、讲纪律,讲团结、讲协作,讲民主、讲集中,讲重点、讲整体,讲执行、讲到位”的机关工作作风,把提升机关干部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放在首位,培养其不忘宗旨、党性坚定的做人品格,克己奉公、艰苦奋斗的从政态度,善待百姓、造福人民的爱民情感,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律己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精神境界,心系少数民族与信教群众。

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品格,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一种常态。通过学习,提高准确把握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基层党政分管领导、民族宗教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发挥市各宗教团体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以增强素质、提高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宗教团体建设,推进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述职、考核和聘用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宗教财产的管理和监督。加快宗教团体后备人才的培养,尽快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多形式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引导宗教界围绕“发挥宗教在服务率先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主题,深入研究,指导实践。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求,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兴办慈善事业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