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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的做法与思考

2011-5-16 16:24:45 【字体:

 

 

我市是全省宗教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各宗教活动场所班子及广大宗教教职人员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确保了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和谐,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近几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基本做法

为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各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水平和能力,全市宗教事务部门积极研究,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以创建评比和谐寺观教堂的形式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路子。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模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评比活动,制定了民主管理好、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好、正常开展宗教活动好、兴办自养事业好、环境卫生好五好创建标准。2008年,制定下发了《连云港市模范寺院评比标准》,即遵纪守法好、寺院管理好、僧人素质好、宗教活动好、管理体制好、寺院建设好六好标准。评选出13个寺院,占全市佛教寺院总数的50%2009年按照省局布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市有16家宗教活动场所入选省首批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场所,制定并下发了《连云港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评细则》,通过全市宗教部门和宗教界的共同努力,经考核评比推荐了1家全国表彰团体、4家全国表彰场所、1家全省表彰团体和6家全省表彰场所。

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评比活动中,充分体现了几个特点:一是制定并量化细化评选标准,使创建评比活动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逐级评选、层层把关,实事求是地进行评选推荐;三是各级对创建评选活动高度重视,通过宗教活动场所自我评分,县(区)宗教部门在广泛听取信教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审核推荐上报,市级宗教团体召开理事会(委员会)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经市局会议研究通过,最终评选出优秀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表彰;四是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评选活动积极支持并热情参与,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充分注重创建评选活动的质量和社会效益,使创建评选活动在全市宗教领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评选活动,全市各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掀起了争先创优的高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增进了宗教领域的团结,促进了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了宗教活动场所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各宗教内部、信教群众之间、宗教活动场所内部、教职人员之间、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保持了全市宗教领域的长期和谐与稳定。

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主要经验

在总结几年来连云港市开展模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评比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这八条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标准,进一步创新创建活动方式,在全市宗教领域营造了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1、以加强民主管理为突破口,促进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与信教群众的和谐。民主管理是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科学化管理水平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及宗教领域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随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的不断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也日趋增多,信教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渐增强,这必然要求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提升民主管理水平。因此,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中,连云港市始终把提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水平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教务公开、财务收支公布。在宗教团体,还实行财务审计等相关制度。此外,在宗教团体班子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换届中,坚持原班子成员述职测评制,新班子候选人民主推荐、差额考察和差额选举制,充分体现广大信教群众的意愿,促进了宗教组织与信教群众的和谐。

2、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促进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与教职人员的和谐。市、县宗教事务部门非常重视宗教领域的制度建设,始终把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作为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支持各宗教团体开展制度创新。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物条例》,积极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对各自的章程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有效贯彻落实。各宗教团体先后制定了《连云港市基督教教牧人员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基督教教会管理办法》、《连云港市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连云港市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办法》等规章,使各宗教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定期检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治安、消防、卫生防疫及抵御境外渗透情况,加强防火、安全、预防食品中毒和自然灾害工作。指导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解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不断增强管理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按照《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宗教教职人员的推荐、上报和认定备案工作,共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133名,其中佛教54名,道教4名,伊斯兰教1名,基督教4名牧师、22名长老、 47名传道员,天主教1名。并对他们进行了专题培训,教职人员管理更加规范,宗教团体与教职人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3、以开展亲情式服务为途径,促进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与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和谐。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中,连云港市不断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在服务中实施依法管理,在管理中体现亲情式服务。对宗教界人士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政治上信任。积极鼓励他们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代表和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帮助爱国宗教团体解决办公条件,使之能够开展正常活动,帮助和指导他们增强自养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真正担当起组织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办好教务的职责。认真落实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宗教界人士爱国守法热情,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多方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危房改造和维修,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定期不定期地邀请他们参加各种座谈会、情报通报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协调处理一些实际问题。此外还注重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教育、培养和管理,注重发挥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作用。通过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亲情式服务,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得到宗教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

4、以充分发挥宗教积极因素为抓手,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一是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中,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升国旗、唱国歌、为祖国祈福和文艺演出等活动,各县(市)共张贴宣传标语4000余条,各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庆祝国庆祈福法会30场(次)。部分乡(镇)采取座谈会、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形式向信教众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的祖国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推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激发了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和自觉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感。二是开展感恩教育。各宗教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社会,依赖于广大信教群众。连云港市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在宗教界开展感恩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兴办公益事业,救灾济贫,争取资金修缮保护文物,促进旅游文化资源开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很多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积极主动为当地群众修路、架自来水、收养孤儿,看望敬老院老人,救助孤儿完成学业,力所能及地做好事、实事等,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到灾区看望慰问信教群众,举办法会为灾区群众祈福,积极捐资助学、扶困助残,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声誉,提升了各宗教的良好形象,宗教领域呈现出团结和谐的良好态势。三是弘扬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宗教和谐理念。宗教文化中蕴涵着深刻的和谐理念,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中,鼓励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优秀的传统文化,如佛教界举办文化交流和书法展,传承佛教优秀传统文化,基督教界组织信教群众合唱团,歌唱爱国主义、热爱新生活的歌曲,用歌声来沟通、传递友谊和博爱,用宗教和谐理念吸引信众,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

5、以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班子建设为重点,促进宗教组织班子内部的和谐。宗教团体是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团体组织,它起着上传下达、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过正常宗教活动的处所,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班子成员既是宗教思想的传播者,宗教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又是宗教活动场所人、财、物的管理者,信教群众的引领者,他们的形象如何,自我管理的能力如何,能否团结共事,直接影响宗教领域的团结和谐。为此,连云港市始终把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道风建设作为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的关键,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团结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把班子是否团结共事作为信教群众测评各宗教组织班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引导宗教界加大宗教界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换届中,真正把宗教学识高、有良好品德和宗教操守、在信教群众中有威望的后备人才选进班子中,对道风差、工作能力低、不讲团结、群众反映大的班子和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调整。三是不定期组织举办宗教团体班子自身建设研讨班,市级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和县级宗教团体副会长以上人员参加研讨,分别就加强团体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履行职责、搞好团结、发挥作用开展研讨和交流。通过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班子建设,凝聚了人心,有效促进了宗教组织班子内部的团结和谐。四是定期组织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外出参观考察,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宗教界人士思想观念如何,关系着宗教界人士能否适应社会的发展进步,关系着宗教界人士自身的和谐及与社会的和谐。如果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工作思路不开阔,就适应不了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通过外出参观学习,让宗教界人士充分了解我国改革发展变化,感受国家改革、发展、富强、和谐氛围,学习外地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经验和做法,增长见识,开阔视野,拓展工作思路,促进宗教界人士与社会的和谐,为创建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6、以加强宗教界的沟通联系为手段,促进各宗教间的和谐。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不仅仅是实现各宗教自身内部的和谐,还是实现各宗教之间的和谐,各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连云港市把加强各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之间的沟通联系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是建立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增进了解。二是通过邀请宗教界人士参加宗教部门活动等形式,加强各宗教间的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三是积极创造条件,为宗教界参与社会交流提供平台,促进各宗教间相互学习、相互协作,增进社会对宗教的认识和了解。四是把宗教活动场所是否与周边村民和谐相处、是否积极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标准进行考核,较好地促进了宗教工作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了各宗教内部、宗教活动场所与上下左右之间关系的和谐。

三、与时俱进,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创建活动要突出六个结合。一是要与前期工作开展中所取得的经验相结合。实践证明,连云港市从模范宗教活动场所到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是可行的,要在既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做到上下衔接,首尾相应,扎实推进创建活动长期有效开展。二是与各宗教自身特点相结合。各宗教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自适应社会的模式和特点,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中,要结合各宗教实际和特点,把握普遍规律和创建标准,才能真正达到创建工作的目标。三是与整体工作推进相结合。要注重统筹兼顾,既要着力面上的推进,又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树立典型,以典型带动整个创建工作的推进。四是与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相结合。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是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和信教群众有特殊的感情,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们在宣传政策、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特殊作用。要把这支队伍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用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宗教界认识到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重要意义,变要我参加我要参加要我和谐我要和谐。五是与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相结合。以团体和场所班子建设促和谐,以创建工作推动班子队伍建设。六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积极引导和动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参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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